南京记事(散文集)
《南京记事》卷一:打弹子与张老头
南京的夏天,大院里的土地总是被晒得干硬,唯有树下和房屋的荫庇下还留着些松软的浮土。这浮土便是我们的“领土”。
我们最常玩的把戏叫“回家”。在地上抠出十个小洞,排成曲折的阵势。玻璃弹子在指尖一弹,“叮”的一声,若能依次钻过那十个洞,最后回到起点,便算是功德圆满。
打弹子的手艺固然是要紧的,但在我们那群孩子眼里,“赖皮”才是这门艺术的灵魂。 为了争论对方是否多拨了一次,或是指责谁偷偷挪动了弹子的方位,大家往往争得面红耳赤,甚至动起手来。然而,南京大院里的友谊,偏偏就是在这种极为认真的吵闹里,像夏天的蒸气一样,慢慢升华、凝结,最后变得牢不可破。
南京往事,30多年前的南京如何,只存在各自的心里了。那时的街道熙熙攘攘,市井生活充满了烟火气息。人们在小巷中穿梭,谈笑风生,彼此熟悉又亲切。那段时光虽已远去,却在每个人的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。
平日里,我们总能乖巧地喊他一声“张爷爷”。可一旦他板起脸,挥舞着那把破蒲扇,把院外的伙伴赶走,或是喝止我们在空地上挖洞时,他便立刻在我们的窃窃私语中降级成了“张老头”。
那一回,在张老头又一次扫兴的驱赶后,我们这群“丧家之犬”聚在树阴下,决定进行一次伟大的报复:我们要给张老头挖一个陷阱。
于是,打弹子的兴致瞬间转移到了挖掘工程上。一群孩子,蹲在院子里唯一的土地上,像土拨鼠一样卖力。洞越挖越大,大到足以装下半截张老头。
“这么大个坑,张老头又不瞎,怎么会跳进去?”不知是谁问了一句。
众人停下手,看着那个触目惊心的土坑,陷入了沉思。
“去寻些纸板和干草来,盖在上面,再撒点土。”领头的孩子发了话。
等我们翻遍了废品堆,满头大汗地拖着残破的纸板回来时,夕阳已经落到了城墙根底下。天色擦黑,大院里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喊声。那是各家的父母站在窗口,或是拎着扫帚,开始呼唤自家的“土拨鼠”回家吃饭。
有的孩子被大人扭着耳朵拎走,有的则是一路小跑。我也在母亲的呵斥声中,恋恋不舍地告别了那个伟大的半成品工程。
第二天清晨,我急匆匆地跑向传达室。
那道通往伟大报复的深坑,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。取而代之的是一片被踩得结结实实的平地,甚至比周围还要平整些。想必是哪个晚归的大人,或是清晨巡查的张老头,只用了几分钟,挥了几下铁锹,就把我们的理想、抱负与一下午的努力,全都埋进了土里。
大人的一分钟,总是能轻而易举地平掉孩子的一个世界。
《南京记事》卷二:屋顶上的直线
我们住在教委的职工宿舍,那是那一带街区里难得一见的水泥楼房。站在自家的阳台上往下看,是一片灰扑扑的平房顶,像是一片凝固的海浪,层层叠叠地延伸到街道的尽头。
在沿街的转角处,矗立着一座低矮的二层小楼,那是街道办事处的地界。那楼的一层总有几个房间常年落着锁,成了堆放旧桌椅和报刊的库房。那是个被光阴遗忘的角落,除了百无聊赖的我们,大概只有身手矫健的野猫会从破碎的窗棂里钻进钻出。
有一回,库房深处传来了细弱的啼鸣。是一只野猫妈妈在废弃的卷宗里生了一窝小猫。
那声音像是钩子,勾得我们几个孩子在窗外抓耳挠腮。大家在“看一看”和“救一救”之间反复摇摆。最终,不知是哪种超龄的理智战胜了好奇,有人小声提议:“莫动,动了母猫就不要它们了。”于是,我们屏住呼吸,隔着蒙尘的玻璃看了许久,决定放它们在这寂静的库房里,安安静静地活下去。那一刻,我觉得自己像个守护秘密的将军。
对于大人而言,道路是规矩的,必须要绕过墙角、穿过巷口。但对于我们,通往目的地的最优解永远是那条**“消失的直线”**。
只要你敢跳、敢爬、敢翻,这世上便没有真正的障碍。我们可以从院里的老桑树爬上墙头,再从墙头翻上那一排平房的屋顶。对于小孩来说,瓦片覆盖的屋顶不是建筑的终点,而是另一条自由自在的高速公路。
然而,这条公路是有代价的。
江南的这种灰瓦极脆,我们的脚步再轻,也难免踩碎几片。于是,街坊里常会出现一种奇观:小孩在屋顶上像猫一样灵巧地飞奔,大人们则在下面挥着擀面杖,仰着脖子破口大骂。 那些此起彼伏的咒骂声,伴随着碎瓦落地的清脆声,是南京夏天午后最喧闹的乐章。
有趣的是,我在这场“屋顶战争”中拥有某种免死金牌。
我是大人们口中“学习好”的孩子。在教委大院那种重视功课的环境里,成绩单就是最好的护身符。每当我们一群人被邻居拎着脖领子押到家长面前时,大人们的逻辑总是出奇地一致:
“我家这个皮猴子,肯定又是他带的头!人家 WT学习那么好,怎么会无缘无故爬墙?一定是你唆使的!”
于是,在那片被夕阳染红的废墟旁,我的好朋友们总是在替我挨打,而我则站在一旁,怀揣着满心的愧疚与那种“好学生”特有的羞涩,默默地看着。我的理想与顽皮,在长辈的偏见里被洗刷得干干净净,只剩下那些倒霉的同伴,在皮带与巴掌声中,替我完成了童年的叛逆。
如今回想起来,那片被踩碎的屋顶,终究也是一种回不去的直线。
《南京记事》卷三:一半的真心
我的作文启蒙老师陈老师,不仅是师长,也是邻人。他住在我们那栋砖楼另一个单元的五楼。在那个物质尚未满溢的年代,人们似乎比现在要勤快些,爬五层楼的步梯并不被视为一种折磨。相反,在住房分配的序列里,顶楼不仅意味着更好的采光,还意味着某种超脱于尘嚣之上的特权。
每周日下午,是我去陈老师家补课的时间。那段光阴总是短暂而有趣。
陈老师像是一位记忆的剪辑师,他将我懵懂的人生打碎,划分成上百个场景,再带我一幕幕重回现场。我的损友、我的同桌、我那古板的老师、我那忙碌的父母,还有我养过的小动物、我窗台下那方局促的小花园、我偷偷翻看的武侠、我在巷口打过的游戏……
那些本就存在于我脑海中、却从未被整理过的细碎片段,被陈老师一件件地从记忆的阁楼里取出来。他用语言轻轻地抚摸它们,用技巧细细地擦拭它们。转瞬之间,那些灰扑扑的日常便化作了文字,亮闪闪地呈现在稿纸上。
因为这过程如此有趣,我竟变得有些痴迷。去夫子庙花鸟鱼虫市场看那些挤在笼子里的小狗时,我在琢磨;在玄武湖被迫陪着父母划着笨重的鸭子船时,我在琢磨;甚至当爷爷怒气冲冲地从游戏厅把我像拎小鸡一样抓回家时,我那惆怅的脑子里依然在琢磨:这一幕该用哪个动词?
那时候我想,要是这世界上只有作文课就好了。
但好景不长,很快我发现世界上除了记叙文,还有一种沉重的东西叫做“议论文”。议论文总要讨论一些属于大人的词汇:高尚的品德、伟大的友谊、厚重的历史责任感。在我的生活里,从未有过这些宏大的东西。原来,文字也不能总是叫人顺心的。
陈老师不仅是老师,更是我的师傅。他看出了我在那些虚假议论中的挣扎。
一次勉强的写作练习后,陈老师放下我的稿纸,沉默良久。他看着我,轻声问道:“你觉得文字里头,应该有多少是真的?”
我挺直了脖子,理所当然地回答:“应该是百分之百吧。”
陈老师沉默了片刻,像是要说出一个深藏多年的秘密。他缓步走到窗边,看着远处教委大院的灰墙,语气里透着一丝无奈。
他说:“文字本该全是真的。但作文,并不完全。”
他转过身,语重心长地看着我:“你可以试着留下一半真心,再去写一半别人的期待。”
我陷入了长久的沉默。那个十来岁的少年,在那一刻突然感觉到了一种成人世界的复杂与幽暗。
“最重要的是,”陈老师又补充了一句,“你永远不要丢掉里头那一半的真心。”
那天,我最终一个字也写不出来。我不明白如何将真心劈成两半,我更不知道那一半被“期待”包裹的文字,该如何活下去。
在后来的漫长岁月里,我离开了南京,离开了陈老师。我变得狡猾,变得世故,学会了如何精准地提供世界想要的答案。我不再需要写作文了,我需要写的是方案、是报告、是那些百分之百都是“别人的期待”的东西。
那一半被我藏起来的真心,就那样寂静地陪伴了我半生。
直到多年后的某个深夜,当我再次提起笔,想要为故乡、为童年、为自己写点什么的时候,我才惊觉:如果我不再全心地、笨拙地交付全部真心,我就真的什么都写不出来了。
《南京记事》卷四:后湖的路
后宰门外,曾经是一片没有围墙的世界。
那时候,玄武湖还没被修剪得这般精致,它像一头慵懒的野兽,四肢散漫地探进民居的缝隙里。在后宰门往北的那片荒地上,藏着几片被我们称为“后湖”的野水。那里的水比公园里的深沉,岸边的芦苇长得比人还高,风一吹,沙沙作响,像是藏着某种六朝的鬼魂。
湖边最吸引我们的,不是鱼,而是石头。
那是些被水冲刷得圆润、冰凉的鹅卵石。不知从哪一年、哪个孩子开始,湖边发起了一场跨越时代的秘密工程:我们要修一条路,通往湖心。
每一拨来到后湖的孩子,都会心照不宣地加入这个工程。我们挽起裤腿,怀抱着沉甸甸的石头,猫着腰走进冷冽的湖水里,将石块精准地投向那一处深色的阴影。
“快了,再铺几层就能踩上去了!”领头的孩子总是这样许诺。
我们幻想那条路的尽头是一座孤岛,或者是龙王的宫殿。我们甚至在那条若隐若现的石路上,寄托了小小的英雄主义——仿佛只要路修成了,我们就能像传说中的仙人一样,滴水不沾地行走在波光粼粼的湖面上。
然而,这工程从来没有完成过。
夏天的暴雨会带走我们的努力,冬天的枯水期又会露出那些被泥沙覆盖的残迹。老的一批孩子长大了,被学业和前程抓走;新的一批孩子又蹲在湖边,捡起同样的石头,继续那场徒劳的接力。
九十年代的推土机比我们的脚步要快得多。随着那条宽阔的马路横贯而过,后湖的野水被切断、填平,那些承载了无数少年英雄梦的鹅卵石,最终被永久地深埋在了柏油路面的几米之下。
现在的后宰门依然热闹,但我走在厚实的马路上,总觉得脚下有些虚空。
我知道,在那些坚硬的建筑垃圾和泥土深处,一定还有一串没铺完的石头,正静静地守着那个通往湖心的梦。它们在黑暗中等待着,等待着某一个依然愿意相信“直线距离”的孩子,穿透时光去重新踩响它们。
很多年后,我与当年的一个玩伴重聚。酒过三巡,话题不可避免地绕回到了那个荒率的八十年代。我感慨地提起那场宏大的“工程”,说:“真遗憾,当年我们一起填的那条石路,再也没了。如果能铺到湖心,不知道能看到什么。”
他握着酒杯,一脸惊愕地看着我:“我们什么时候填过湖?”
我比他更惊愕:“就是后湖啊!咱们一下课就去捡石头往水里扔,不是为了在那片野水里铺出一条路吗?”
他哑然失笑,摇了摇头说:“WT,那一直是你一个人在做的事。你在那儿傻傻地往湖里扔石头,幻想着修路。我们那帮人,是在岸边捡雨花石的。”
我愣住了。记忆中那个“万众一心”的集体接力,在对方的叙述里,竟成了堂吉诃德式的孤单。
他起身从柜子里取出一个生锈的铁盒,递到我面前:“你看,那些石头我还留着呢。”
铁盒打开,里面躺着一堆灰扑扑的、毫不起眼的鹅卵石。它们在岁月的摩挲下显得愈发黯淡,完全没有“雨花石”该有的流光溢彩。但在他眼里,这些从后湖捡回来的土石块,是那个时代唯一留下的物证。
我伸手摸了摸那些石头,指尖传来的冰冷触感,仿佛带着后湖当年的水汽。
原来,同一个后湖,在不同人的心里长成了截然不同的模样。
在我的记忆里,它是那条未完成的、通往理想主义湖心的道路。而在我朋友那里,后湖缩减成了一盒沉甸甸的石子。他没有宏图,他只是想把那个下午的凉爽和玩伴的身影,一点点捡起来,收进盒子里。
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,陈老师说的“一半真心”也许还有另一种解释:那一半真心不仅给了文字,也给了岁月;而岁月最终会把它劈开,一半化作我们未尽的理想,另一半则凝固成朋友盒子里那些土土的石头。
《南京记事》卷五:放学路上的四个屁股
从校门口出来,穿过莫干路的浓荫,折进北京西路,再拐入玉泉路与天目路,这短短十分钟的归家途,曾是我童年里最惊心动魄的探险。
首先登场的是地上的伸缩缝。在那时我的眼中,那些规律排布的水泥方格路面并非坦途,而是布满了地雷与火线的战场。伸缩缝是绝对不能触碰的禁区,只要脚尖一踩上去,人立刻就会死掉-炸死。于是,路人常会看见一个背着沉重书包的少年,在平坦的人行道上小心翼翼地跳跃、跨越,像是在进行一场只有自己知道规则的生死演习。
而那些掩映在梧桐与槐树后的院落,则提供了另一种随机的乐趣——按门铃。
那些漆成墨绿色或红色的木门边,挂着小小的电铃。有些院子里住着不太熟的校友,有些则是全然陌生的邻里。我们一路走,一路随机选取幸运儿。“这家昨天按过了,今天该轮到那一家。”手指轻轻一戳,清脆的“丁零”声从院深处传来,我们便像受惊的野鹿般四散奔逃。这种恶作剧里的心跳声,是那个年纪最廉价也最珍贵的肾上腺素。
路边那些探出院墙的树枝,是我们的宿敌,也是我们的标尺。
我总要用尽全力跳起来,指尖堪堪拂过那冰凉的叶片,然后像得了勋章一样,对班上跳高第二名的男生炫耀:“那棵女贞树,我已经摸到了。”
“吹牛。”他总是不屑一顾。
“这是树叶!”我摊开手心,露出刚揪下的证据。
“那条路上到处都是这种结绿果子的树,谁知道你哪儿揪的。”
这种没完没了的争论,往往以不欢而散告终,却又在第二天的同一棵树下准时重启。
最后,这条路上的蚂蚁和蚯蚓,曾一度是我不太友好的朋友。我们对大地的探索方式极为原始——挖开它。
那是小学三年级的一天放学,我和另外三个同伙在一处围墙根下发现了一个巨大的蚂蚁窝。我们如获至宝,四个人整齐地撅着屁股,头抵着头,全神贯注地用小木棍拨弄着泥土。那一刻,整个世界的纷扰都退去了,只剩下那深邃的蚁穴。
直到一股熟悉的、带着压迫感的气息停在我们身后。
那是刚下班的班主任蒋老师。她推着自行车,默默地看了我们四人的背影许久,然后悄无声息地走了过去。
第二天早自习,蒋老师站在讲台上,脸上挂着一种半开玩笑半羞辱的促狭笑意。她敲了敲桌子,对全班说:“昨天我下班回家,在路边看见了四个屁股。撅得那么高,样子很眼熟,我一看,果然就是咱们班的某某某……”
教室里爆发出一阵掀翻屋顶的哄堂大笑。我们四个人把头埋进课桌,恨不得立刻化作昨天的蚂蚁,钻进地缝里去。
我们挖蚂蚁,蒋老师挖我们。那时候我们还不懂得什么叫尊严,只觉得老师的目光像手术刀,切开了我们那份自以为隐秘的、对泥土和微小生命的狂热。可如今回想起来,那四个撅着的屁股,大概是一个人一生中对世界最为专注、最不设防的时刻了。
南京记事卷六:未曾抵达的道歉
在我们的童年记忆里,八十年代的校园并不温柔。教室里没有太多商量,只有命令与服从。老师大多带着家长式的威严,说话直接,脾气也直。我们这些孩子,就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,心慢慢变得硬起来,也学会用嘲笑和起哄来证明自己。
楼老师就是在那个时候来到我们班的。
他是我们的英语启蒙老师,刚从师范毕业。个子不高,皮肤白净,说话温和,站在讲台上显得有些单薄。他看人的眼神很认真,讲课时也带着一种小心翼翼的热情。现在回想起来,那是一种对教学还怀着理想的神情。
可那时的我们,并不懂得珍惜。
他教我们读 A、B、C、D,用标准的发音,一遍一遍示范。底下却总有人故意拉长声音,用拼音起哄:“啊、波、测、德……”教室里一阵笑声。他脸上会泛起红晕,声音也会顿一下,然后还是努力接着讲下去。那时的我们,看见他窘迫,竟然会觉得好玩,仿佛抓住了什么可以取笑的把柄。
他很少发火,总是试着鼓励我们。有人跟读,他会认真表扬;有人安静,他也会点头示意。可在那样的集体气氛里,认真配合反而成了“显摆”。愿意回应他的同学,很快会被别人取笑。慢慢地,课堂上只剩下他一个人的声音在教室里回荡。
有一次,他放下课本,坐在讲台边,和我们谈起自己上学时遇到的好老师。他说,希望自己也能成为那样的人。他讲得很真诚,说话时甚至有些紧张。可那时的我们并没有被打动,只觉得这是“说教”,甚至在课后模仿他的语气,偷偷笑他。
后来有一天,教室闹得特别厉害。有人拍桌子,有人起哄,声音盖过了他的讲课。他终于忍不住,声音发颤,说要去找班主任。说这话时,他的眼眶已经红了。
她冷冷地清点了几个领头的孩子,让他们用额头顶着薄纸对着墙罚站:“纸要是掉了,你们就一直站到天黑。什么时候楼老师消气了,什么时候滚回座位。” 那是我们第一次看到楼老师的慌张。还没到三分钟,他便急急忙忙地摆手,满脸心疼地说:“我不生气了,真的,让他们回来坐吧,别这样了。”
他的语气是真心的,不是做样子。那一刻,他更像是心疼学生的家长,而不是来“告状”的老师。事情过去了,可从那以后,我们反而更明白了一件事——他太善良了。善良在那个教室里,并不占优势。我们抓住这一点,更加肆无忌惮。
我也是那群面目模糊的恶人之一。
我没有带头起哄,但我笑过。我没有阻止别人,也没有站出来替他说一句话。我选择了沉默,而沉默在那时,其实也是一种参与。
没过多久,楼老师离开了。我们只知道他“调走了”或者“不教了”,没人多问。教室照常上课,生活继续往前走,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。
很多年后,当我学会了什么是真正的善意,那个沉默的道歉才在心底慢慢成型。它像一个发不出去的邮包,在岁月的邮局里被反复退回。我至今没有机会当面告诉他: “对不起,楼老师。当年的我们配不上你那份真诚的善良。”
《南京记事》卷七:琅琊山下的十五分钟
那年初夏的清晨,天刚亮。
南京还在薄雾里,街道湿湿的,像刚洗过。我们推着自行车在巷口集合,链条发出松松垮垮的响声。有人打着哈欠,有人装作精神抖擞。风很轻,空气里带着河水的味道。
七点,我们出发。
过江的时候,渡轮的甲板上是机油和铁锈的气味。船身晃动,江面泛着灰白的光。我们把车靠在一起,站在船舷边,看水拍着船身。谁也没说太多话,只是觉得前面很远,很新鲜。
104国道比想象中长。大货车从身边呼啸而过,卷起一阵热风和灰尘。柏油路被太阳晒得发亮,轮胎压上去,有种黏滞的感觉。我们轮流在前面领骑,汗顺着背往下淌,衣服湿了又干,干了又湿。
中午时分,远远看到山。
琅琊山并不陡,却在烈日下显得沉静。山脚的石阶向上延伸,树影落在台阶上,一块深,一块浅。我们把车锁在一旁,腿有些发软。有人一屁股坐在地上,手还在发抖。
上山的路不算长,可每一步都沉。风从林子里穿出来,带着树叶摩擦的沙沙声。石阶边有野草,有干裂的土。偶尔有蝉鸣,从头顶忽然炸开。
醉翁亭就在那片树影里。亭子不大,木柱被岁月磨得发暗。檐角安静地垂着,匾额上的字在光里显得有些模糊。我们站在那里,背还在起伏,呼吸还没有平稳。树叶在阳光里发亮,风一阵阵吹过。石刻冷冷的,摸上去有细细的凹痕。脑子却有点空,像骑了一上午之后,被风吹得什么都想不清。
有人忽然说,再不走就赶不上天黑前回去了。我们彼此看了一眼,没有争辩,拎起车锁,往山下跑。
下山比上山快,可心里有一点没来由的空。石阶在脚下滑过去,树影也在身边滑过去。等重新骑上车时,太阳已经偏西。
回程的路很长。
下午的风带着热气,吹在脸上发烫。腿开始发硬,膝盖像被什么卡住。我们不再说笑,只低头看前轮的影子一圈一圈转。天色慢慢暗下来,远处的山线变成深蓝色。
夜里进城时,路灯一盏一盏亮着。车轮碾过碎石,发出细碎的响。九点多,我把车靠在家门口,腿一松,整个人坐在台阶上。手心还有车把留下的红印。
醉翁亭的十五分钟,很短。山还是那座山,亭子也没有改变。而那条路,好像再也没有骑过。
《南京记事》卷八:红绳子与压岁钱
小时候,我并不真正懂“死”这个字。
它像课本里的一个词,念得出来,却不贴身。直到有一天,幼儿园里那个总扎着小辫子的红艳不再出现。后来听说是癌症。再后来,高中同学得了淋巴癌。再后来,是姑姑。
这些消息一条接一条地落下来,没有预兆,也没有缓冲。人前一天还在说话,第二天就只剩名字。
大院里办丧事,总有一种固定的程序。香火、白布、低声说话的人群。若是高寿的老人,家属会给孩子们系一条红绳子,说是“压一压”,能带来福气。红绳细细的,打个结,系在手腕上,鲜亮得有点刺眼。
我戴过几次。
可姑姑走时,我没有戴。
她还不到六十岁。父母说,不吉利,不必戴。话说得轻描淡写,像在处理一件不该提的旧衣服。我点头,却总觉得哪里空着。
姑姑年轻时很要强。念书好,做事快,账本在她手里一页页翻过去,像有人在背后替她拨算盘。她讲话利落,走路也快。后来心脏病反复发作,她从单位退下来,开始常年待在家里。别人总是善意地说这是养生,但那味道却是等死。
那间房子渐渐安静下来。
她坐在窗边,桌上摆着药瓶和账本。楼下孩子放学,她会探头看一眼。日子像水一样慢慢往前流,她却走不动了。
堂姐谈恋爱那阵子,家里气氛常常绷着。门关得很响,饭桌上没人说话。姑姑声音高起来,又低下去。后来那场恋爱散了,堂姐学业尽毁,没能上大学。堂姐沉默了很久,姑姑也更少出门。
再过两年,她就走了。
我记得每次过年去拜年,她都会提前把压岁钱准备好。信封有点旧,边角被反复摩挲过。她把钱塞进我手里时,总是用力按一下,说:“拿着。”
那几十块钱很薄,却很烫。
我会在她转身时,把信封悄悄放回桌上。假装忘记,假装粗心。因为我知道,她的钱来得慢,用得也慢。她给我时像是郑重其事,把某种还没来得及用完的心意交出来。
她后来再也没给过我压岁钱。
有一年过年,院子里依旧放鞭炮,红纸满地。我忽然意识到,再也没有人会把那样的信封塞进我手里。手腕空空的,没有红绳,也没有那种被按住的重量。
有时我会想,如果当年我戴上她的红绳,会不会不一样。可转念又觉得,那条绳子其实早就系上了,只是看不见。
每当我想起她窗边的身影,想起她把钱塞进我掌心的动作,心里会微微一紧,像被什么轻轻拉住。红绳子没系在手上。它一直在心里。
《南京记事》卷九:宁海路的池子
在八十年代的南京,洗澡是一件极具仪式感的大事。
当年的澡堂分为两派:一派是像华东饭店那种给省委机关员工准备的,干净、文明、有序,一排排淋浴头喷洒着温热的水,那是“讲卫生”的地方。但在我们这些大院子弟眼里,那种地方是没有灵魂的。真正的澡堂,必须得像宁海路上那种,推门进去便是一阵浓得化不开的水汽,和一股夹杂着肥皂味与汗水味的复杂气息。
宁海路的澡堂里有巨大的水池。那些赤条条的老爷们和小伙子,一个个把自己平铺在滚烫的池子里,双目紧闭,面色通红。
小时候,我特别害怕外公理发刮胡子,更害怕他泡澡。每当他躺在水汽氤氲的池子里,闭着眼睛一言不发时,我总觉得他已经“烫死”了。那种寂静让我感到没来由的恐惧,我会不停地捅他,或者大声叫他。
“外公!外公!”
直到他极其不耐烦地从鼻子里发出一声低沉的“哼”,我才敢稍稍放下心来。但由于那回应实在太过微弱,过不了三分钟,我又会陷入他是否“快要死掉”的怀疑中,循环往复地叫魂,直到把他叫得彻底睁开眼瞪我。
这种担心,直到我自己也尝试着跨进那个“开水池”时,才找到了答案。
那是一种关于男人的自尊与毅力的博弈。当你赤身裸体地站在池边,看着满池子的大汉都面不改色,你便知道自己不能退缩。我咬着牙躺下去,那一瞬间,我觉得自己真的要被烫熟了。但我是个男人,我要挺住。我学着大人们的样子,死死闭上眼睛,屏住呼吸,用最大的意志力与高温对抗。
直到某个奇妙的转折点到来,水似乎不再是痛苦的来源,而变成了一层厚厚的毯子。那一刻,所有的力气都随之消散了。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外公不说话——因为在那样的舒服里,人真的连动一下手指的欲望都没有,只能一动不动地躺着,任由灵魂在水汽中漂浮。
泡完澡,重头戏才刚刚开始。
穿着宽大的背心,瘫在澡堂的长椅上,那是人生最惬意的时刻。如果外公愿意多花一毛钱,就有一杯浮着茶叶渣的绿茶;花一毛五,就能得一袋甜腻的葡萄干;而如果能花到两毛钱,那就是顶级的享受——牛肉干。
那时候,我的小舅舅还没结婚。在我的记忆里,结婚前的他是个好人,每次带我去澡堂,总会毫不犹豫地给我买两毛钱的牛肉干。那是南京特有的带着咸甜味的干硬肉块,配上泡完澡后那种虚脱的饥饿感,简直是人间至味。
后来,小舅舅结婚了。
对于孩子,结婚简直糟糕极了。因为从那以后,他再也没在澡堂里给我买过牛肉干。我躺在长椅上,看着那空荡荡的桌面,第一次意识到,有些纯粹的慷慨,是会随着成年世界的到来而悄然谢幕的。
但宁海路上的那池滚水,依然在那儿,烫着一代又一代想要成为男人的少年。
《南京记事》卷十:北京西路的浇树人
在上小学之前,我几乎是个“失语者”。
因为生理上的小瑕疵,舌头与下颚连得太紧,说话时总是口齿不清,听起来透着一股子“弱智”气。为了掩护这份自卑,我早早地进化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行动派——能动手的绝不开口,能用眼神解决的绝不浪费唾沫。
那时候,我最神圣的使命,是“浇树”。
记得那是四五岁的一天,外公带我在北京西路上散步。那条路两旁种满了高大的梧桐,遮天蔽日。我忽然尿急,外公左右看看,低声对我说:“男人家没关系,对着树解决吧。”
末了,他像是在传授某种古老的农耕秘籍,又补充了一句:“这尿可是好肥料,找棵小树尿,小树能长得快些。”
那一刻,我仿佛获得了一项最高指挥权。我不再是一个口齿不清的小孩,我是森林的守护者,是那些瘦弱小树的救世主。我开始疯狂地寻找那些在巨木阴影下瑟缩的树苗,它们有的刚补种不久,枝干还没我的胳膊粗,那便是我最好的“受赠者”。
这种隐秘的快乐持续了很久。有时候在家里尿急了,我也要找个蹩脚的理由冲向门外,奔向我最中意的那棵小树。我一边努力地施肥,一边在心里默念:“今天我憋得久,量足,你多喝点,赶紧长。”
然而,这种拯救森林的壮举,在小学一年级时被彻底粉碎了。
那是一个极其倒霉的下午,我正在进行日常的“雪中送炭”,不巧被姚同学撞个正着。姚同学后来成了我生命里第一个“宿敌”,因为他不仅告了状,还把这事宣扬得全校皆知。很快,老师找到了我,也找到了我的家里。
家里爆发了一场小小的地震。我外婆是个温和的医生,但听闻我竟在庄严的北京西路上随地便溺,气得脸色铁青。外公坐在一旁,沉默了很久。当我说出那句“是外公让我浇小树”时,他那张满是皱纹的脸上闪过一丝极度的尴尬与愧疚。
从那以后,外公带我出门,总要神情复杂地补上一句:“别再浇水了啊。”
随着那场尴尬的谢幕,我的救世主生涯也随之终结。
很多年后,我再次走在北京西路上,试图寻找当年那棵受过我“恩惠”的小树。可那里的梧桐早已连成了一片浓绿的海洋,每一棵都茁壮、高大、气势恢宏。我再也分不清哪一棵是我的老朋友,哪一棵曾因为我的“真心”而挺过了那个干渴的夏天。
我看着那些沉默的巨木,心想:如果树也有记忆,它们是否还记得四十多年前,那个满怀诚挚、一言不发,却执着地为它送去“养分”的孩子?
《南京记事》卷十一:不被承认的结局
南京的小书店总是有点暗。
门口挂着透明塑料帘子,夏天会粘在胳膊上,冬天一掀就“啪”地响一下。里面堆满了书,漫画放在最下面一排,要蹲下来翻。空气里是油墨味,还有一点发霉的纸张味。
我每次进去,都心跳加快。
那时候我有两种生活。白天在学校抄板书,晚上在小房间拯救地球。
房间很小,挥拳就会把楼房打倒。我就在那样的地方练“元气弹”。双脚分开,扎马步,双手高高举起,闭上眼睛,一脸严肃。楼下电视里在播新闻,我却觉得全南京城的元气正从四面八方向我手心汇聚。
有时候还会低声念:“来吧——大家的力量——”
当然,没有光,也没有风。只有我自己在阁楼上气喘吁吁。
院子里的老槐树是我的敌人。
我对着它挥拳,“嗖嗖嗖”地配音。
“天马流星拳!”
一秒几百拳。打到手腕发麻,槐树还是稳稳地站着,我却觉得它刚刚被我打穿了。
在我心里,主角是不会死的。他们可以被打飞,可以吐血,可以倒在地上说“可恶……”。但下一页一定会站起来。不然怎么对得起我举了那么久的手?
《七龙珠》第一次让我慌了。
悟空和拉蒂兹同归于尽那一页,我盯了很久。我把书翻回去,再翻回来。是不是看错了?他怎么能死?
我心里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,我当晚没练元气弹。书被塞进书包最底下,还用数学课本压着。
第二天在弄堂里听人说:“放心,他复活了,港版已经出来了。”我嘴上说“我早就知道”,其实心里松了一口气。晚上又悄悄把书翻出来,看得比谁都认真。
《圣斗士星矢》就没那么温柔了。零花钱是一毛一毛攒的,一块一一本,一共45本。我把一摞单行本排在书桌上,觉得自己像个收藏家。读到星矢倒下那一页,我整个人发烫。怎么可以这样?
我练流星拳练得胳膊酸,模仿紫龙脱衣服都学过,你现在告诉我主角没了?
我在屋里来回走,真想把书撕了。又舍不得。最后只是气呼呼地把它们摞起来,摆得整整齐齐,像在对作者表示抗议。
真正让我翻脸的是《JOJO》。
承太郎出场时,我学他压低帽檐,对着镜子说“欧拉欧拉欧拉”。胳膊挥到抽筋也不停。等到《石之海》,看到时间加速,一切被卷走。承太郎和徐伦在那样的光里消失,我脑子一片空白。
我没有骂作者。我直接不看了。书收进柜子最里面。就当这个故事不存在。在我的记忆了,承太郎是无敌的,死的不是承太郎,是那个白痴徐伦的爸爸。我承认,我哭了。
很多年以后,女儿坐在沙发上看JOJO。
她一边看一边笑,还学着那些奇怪的姿势。“爸爸你看这里!徐伦超酷的!”
她讲剧情讲得兴奋,完全没有我当年的那种愤怒。她甚至说:“他们输得好帅。”
我愣了一下。
那天晚上,我上网搜索了这套早已不再流行的漫画,翻到那一页时,心里还是紧了一下。但这次,我没有停下。
窗外是夜,远处有车灯一闪一闪。女儿在旁边挥拳,“欧拉欧拉”喊得比我当年还大声。
我忽然想起小房间里的自己。那个认真举着双手的小孩。那个因为主角倒下就生气到不看的小孩。我发现,他还在。只不过这次,故事没有停在那一页。
《南京记事》卷十二:扫地
我小时候特别勤快。不是那种默默无闻的勤快,是会特意让别人看到的那种。
这大概是外婆带出来的。外婆退休前是医生,退休后更忙。她有一只旧皮箱,边角磨得发亮,扣子一按“啪”地弹开。里面躺着血压计、听诊器、蓝瓶的庆大霉素,还有玻璃针管。针管每次都要煮,煮完放在白毛巾上晾干。
我负责背小一点的箱子,那是个急救箱。里面是纱布、胶带、碘酒,紫药水,棉球,还有玉树油。碘酒的味道又苦又冲,一打开就往鼻子里钻。
大院里谁家有个头疼脑热,外婆就出门。我跟在后面,觉得自己像个副官。她走路很快,雨天撑着伞,鞋跟踩在水泥地上“嗒嗒”响。我一边小跑一边抬头看她,生怕跟丢。
我其实不太明白她为什么那么爱管别人家的事。我问过一次:“他们不能自己去医院吗?”
外婆一边收针管一边说:“一屋不扫,何以扫天下。”
我那时候对“天下”没什么概念,只知道“扫”这个字后来落到了我头上。只要我作业一写完,外婆就会说:“闲着也是闲着,去把楼道扫一下。”
楼道很长,灰尘一层一层。扫帚比我还高,拖在地上“刷刷”响。刚开始我是不情愿的,边扫边叹气。不过当人真的用心扫台阶,就会发现每一层台阶上都有灰,每一层都有一点,然后十几个台阶的灰集合起来,被扫进簸箕,很有成就感。
直到有一天,邻居路过。
“哟,这娃在学雷锋呢?”
她摸了摸我的头。我耳朵一下子热起来。
接着又有人说:“你看看人家,多懂事!”
那天我扫得特别起劲。
后来我学聪明了。我会听楼下的开门声,估算下班时间。掐着点出现在楼道里,挥着扫帚,动作幅度比平时大一倍。汗顺着额头流下来,我也不擦。有人经过,我就更卖力。
落叶灰尘其实没那么多,我却反复扫,来回扫,直到地面干干净净,甚至有点发亮。我心里像装了个小鼓,每被夸一次就“咚”一下。
有一次外婆站在阳台上看我。她没夸我,只是说:“扫干净了就好。”我愣了一下。她好像没看到那些夸我的人。或者,她根本不在意。
外婆走后,我再也没有特意掐着时间扫过地。
我早就不住在那里了,楼道也不在了。可我有时候会想起那个夏天,太阳很大,灰尘在光里一粒一粒飘着。我握着扫帚,心里一半是想把地扫干净,一半是想听见那句“懂事”。
外婆提着药箱走在前面,从不回头看有没有人夸她。而我在后面,扫得满头大汗,还偷偷竖着耳朵。
现在想起来,那个拿着大扫帚的小孩有点好笑。但他确实把院子扫得很干净。
《南京记事》卷十三:不再回来的滋味
现在回南京,街头干净了许多。摊子整整齐齐,玻璃罩亮亮的,菜单写得清清楚楚。
可我脑子里冒出来的,还是那些当年校门口的味道。
初中时,校门外总站着一个卖旺鸡蛋的老太太。她个子矮,围着一条旧围裙,锅盖一掀,白气“腾”地一下冲出来。我们围过去,也不问干净不干净,只问一句:“全鸡还是半鸡?”
两块钱四个全鸡,是男生的标准配置。
旺鸡蛋要从大头敲开。先轻轻啄个小洞,把里面那口热汤吸干。那一口汤又鲜又烫,顺着喉咙滑下去,整个人都精神起来。然后在左手心里倒一点盐和胡椒,右手把蛋壳一点点剥开,小鸡的形状已经很清楚,翅膀、爪子都在。蘸一蘸手心的盐,塞进嘴里。
刚踢完球,汗还没干,四个下肚也不觉得饱。回家照样理直气壮地喊饿。
只有手上的味道藏不住。
腥香里混着一点盐和胡椒。母亲靠近一闻就知道了。她也不生气,只笑着说:“下次带我一起吃。”
我每次都答应,却从没真带过她。
还有油炸臭干。
那摊子远远就能闻到。黑卤水里泡着一块块发黑的豆腐,捞出来丢进油锅,“滋啦”一声,油花四溅。那油颜色深得发亮,也不知道换过没有。
可等它炸到外皮起泡,捞出来,剪成小块,浇上一勺辣卤汁,那味道一下子就变了。先是冲鼻子的臭,再是热油的香,最后是辣椒在舌尖打转。
我们一边喊“好臭”,一边抢着吃。
那时候谁在乎油是不是干净。嘴里香,就是对的。
还有那种挑着担子的馄饨摊。
一头是蓝火苗跳着的炉子,一头是装肉馅、皮子和鸭血的小柜子。摊主动作很快,手一抖,馄饨就滑进锅里。旁边摆着两桶水,一桶舀汤,一桶洗碗。碗在水里晃一晃,再一倒,就又接着用。
我其实看见过那水的颜色。
可肚子叫的时候,什么都看不见。
鸭血汤是清的,里面只有鸭血块、碎榨菜、几片鸭肠。没有粉丝,没有鸭肝,也没有花里胡哨的配料。端到手里,碗烫得指尖发麻。吹一口气,热汤起一层白雾。
那一口下去,咸鲜直冲上来。
再配一个刚出锅的馄饨,整个人都踏实了。
现在的鸭血粉丝汤内容多得很,鸭肝、粉丝、香菜堆得满满。看起来更丰富,却总觉得少了点什么。
有时候我会突然想起那种只有清汤和鸭血的味道。想起校门口的白气,手心里的盐粒,油锅边的“滋啦”声。
那些摊子大概早就不在了。
可偶尔路过一条小巷,闻到一点油烟味,我还是会下意识地停一下。好像下一秒,就会有人掀开锅盖,问我一句——
“全鸡还是半鸡?”
《南京记事》卷十四:吝啬的大舅
大舅的节俭是出了名的。他吃苹果从不削皮,哪怕那苹果皮上还带着一层可疑的农药光泽,他也只是随意在衣角蹭两下,就“咔嚓”一声咬下去。面对家人的劝阻,他总是语气坚定地宣布:“皮最有营养。”这模样像是在维护一条不容置疑的医学结论。冰箱里的剩菜,对他而言从不是厨余,而是一种必须完成的使命,哪怕母亲皱眉嫌弃,他也会固执地把盘子拉到自己面前,面无表情地吃得一干二净。
他出门有一套严密的“零成本”逻辑。风景区要门票的,他绝不踏入半步;不要门票的公园,他能拎着一瓶灌满的凉白开转悠一整天,渴了就拧开瓶盖喝一口,从不给路边的饮料摊留下一分钱的利润。宜家会员那杯可以无限续杯的免费咖啡,他能端着坐上一个下午;麦当劳和肯德基四季恒温的空调,也是他常去“歇脚”的避暑胜地,但他绝不会顺手点上一份薯条,那种克制简直到了严苛的地步。小时候我总觉得他抠得过分,连去菜场买斤排骨都要和摊主反复掂量、讨价还价,那种为了几毛钱而据理力争的认真劲儿,常让我们这些晚辈感到哭笑不得。
然而,慷慨者的慷慨只是日常,吝啬者的慷慨才值得记念。
二十几年前我准备出国,那时候笔记本电脑是货真价实的奢侈品。家里为了我的学费和生活费算来算去,那台昂贵的机器成了我们谁也不敢轻易提起的负担。有一天,大舅把我叫到他那间光线昏暗的小屋,桌上放着一个黑色的皮包。他语气很随意,仿佛只是送我一件旧衣服:“给你的,带着用。”我拆开包,里面躺着一台东芝笔记本。银灰色的外壳,散发着金属冷冽的光泽,压在手里沉甸甸的。
那一刻我愣在原地,心头涌起一种巨大的陌生感。大舅这辈子连汽水都没给我买过,他竟然送了我一台东芝。
他没有煽情,只是摆摆手说:“读书用得着。”后来我背着它去了很远的地方,它陪我写论文、查资料。虽然现在的笔记本电脑已经成了驴子拉的磨,是黑心老板给长工配的锄头,但在那个年代,大舅送我的不仅是一台机器,而是他沉重的希冀,最好的祝福。
大舅还有个雅兴:看围棋。他不是下棋,而是看。他能坐在树荫下的棋盘边一言不发地看人落子,偶尔点点头,仿佛看透了某种玄机,可真要让他上场,三五步就会乱了阵脚。年轻时的我完全不明白,喜欢就该亲自上场啊,为什么要站在旁边当个拉拉队?我的逻辑里,喜欢篮球就该去流汗,喜欢足球就该去冲锋。
直到后来,我因为一次意外在医院躺了很久。钢板打进身体,骨头断裂的疼痛让那些原本可以肆意奔跑的日子戛然而止。在漫长的康复期,我只能坐在沙发上看比赛,那时候我才懂了,原来光是注视也会让人紧张、投入。身体不在这场博弈中,心却是在的。我问大舅:“你怎么不学着下?”他笑笑说:“看看就行。”那笑容里没有一丝遗憾。大舅大概在很久以前就断过他的“骨头”,所以他早早领悟了,在这个世界上,有些热爱并不非要占有。
如今的大舅依然如故,和母亲出去吃饭从不主动抢单,却会突然送她一部昂贵的高级手机。我知道,他那种刻进骨子里的节俭源于儿时真切的饥饿——那是米要一粒一粒算、饿是每天必修课的岁月。正因为经历过极度的匮乏,他才对自己格外克制,把钱一分一分地攒着。
他在琐碎的生活里斤斤计较,却在真正重要的时刻毫不含糊。那台沉重的东芝笔记本是他沉默的表白:平时什么都舍不得,关键时刻,他却舍得一切。
《南京记事》卷十五:偏执
在那个年代,“早恋”这两个字带着某种危险气息。
大院和学校里,只要有人半开玩笑地问一句:“你是不是喜欢谁啊?”空气就会立刻变得不对劲。那种感觉像是被突然拽到聚光灯下,明明什么都没做,却已经心虚。
好友之间算是例外。
有一次院子里最好的朋友悄悄告诉我,他喜欢一个女生。我追问是谁,他死活不说,只丢下一句:“姓三横一竖。”
我当场判断:王。
从那以后,每次碰到他那一拨人,我都若无其事地旁敲侧击:“你们那边是不是有个姓王的女生跟他走得挺近啊?”
我为自己推理的精准暗暗得意。
很多年以后才知道,那姑娘姓“丰”。
我当年那种笃定,回想起来有点好笑。
至于我自己,我很早就学会了一种奇怪的防守方式。
初中有一次,几个人起哄,说我喜欢班上的某个女生。按常规套路,我应该脸红、否认、暴躁。可我偏不。
我直接点头:“对啊。”
那一刻,所有人愣住。
游戏结束了。
他们本来想看我挣扎,没想到我自己把答案公布了。起哄瞬间没了意思。
我以为自己赢了。
却没想到,代价落在别人身上。
那个女生从此躲着我走。走廊里遇见,她会立刻拐弯。上课目光偶尔对上,也马上低头。几周之后,她转学了。
我曾在心里闪过一个念头——
不会真跟我有关吧?
那是我第一次隐约意识到,有些话说出口,哪怕是玩笑,也会在别人身上留下痕迹。
她走了,却成了我的“挡箭牌”。
之后只要有人再猜,我就报出她的名字,一副旧情难忘的模样。那段时间,我活得像个守戒的修行者。
直到初三,一个聪明的女生当众拆穿我:“谁还记得她长什么样?谁信他谁就是猪。”
空气一下子凝固。
我感觉自己像只被掀开洞口的田鼠,心跳猛地往上冲,肾上腺素,那就是肾上腺素。
但我不能跑。
于是我笑。
一种假装深沉的笑。
那时候我已经开始长个子,也爱运动。课桌里偶尔会出现折得整整齐齐的格纹纸。
情书。
可我有一种近乎执拗的规则——
只要里面写“你打球很帅”“你投篮姿势很好看”,我就直接丢掉。
我固执地认为,那不是喜欢,是误判。
好像如果对方喜欢的是外在,我就输了什么。
后来有个低年级的学妹写得很认真,还送了小礼物。我收下卡片,却把礼物退回去。那时的我,一半骄傲,一半慌张。但我已经不再那么野蛮,因为我也开始暗恋别人,估计别人也会扔掉我的情书。
我沉迷《巴黎圣母院》,迷恋加西莫多。
我甚至幻想,如果有一天我丑得像他,却有人愿意爱我,那才算真正的胜利。
这大概和母亲的教育有关。
她为了让我远离早恋,很认真地告诉我:“虽然你长得不怎么样,但好好读书总能弥补。”
于是后来若有人说我帅,我第一反应不是开心,而是怀疑。
她是不是瞎了?
果然,我无法在身边找到老婆,我通过网络认识了现在的妻子,少见成功的跨国恋。多年以后,我曾郑重其事地问她:“当年你是被我哪种内在吸引的?”
她想都没想:“你头像照片挺帅的啊。”
我愣了几秒,然后笑了。
原来我绕了那么多年,
最后还是输给了一张脸。
《南京记事》卷十六:清凉山的微观王国
家门口往西走一段,就是清凉山。
那时候公园没有那么规整,石板路是歪的,草也是乱长的。我们最熟悉的地方不是山顶,而是山脚那一片水塘。夏天一到,那里像被点燃了一样。
水面浮着一层翠绿的浮萍,风一吹,浮萍就慢慢裂开一道缝,又慢慢合上。荷叶挤挤挨挨,边缘卷着一点干枯的黄。荷花撑在上面,粉的白的,像一把把小伞。伞下面藏着秘密。
我们最爱趴在水边。
膝盖压着湿泥,裤脚卷到大腿,脚趾踩进水里。水底滑滑的,有时候会突然踩到一团水草,心里一惊,以为是什么怪物。
抓鱼的方法很土。
罐头瓶洗干净,瓶口绑上尼龙绳。瓶里丢几块馒头渣,或者从家里偷一小截骨头。把瓶子慢慢沉进水里,看着它“咕噜咕噜”冒出气泡,然后躲到一边等。
等是最难的。
太阳晒在后背上,知了叫个不停,我们一边盯着水面,一边假装不看。等到瓶子里闪过一道银光——鱼进去了——就猛地一提。
水花溅到脸上,瓶子里挤着两三条小杂鱼,尾巴乱甩。那种得手的感觉,像打了一场胜仗。
蝌蚪更好抓。
找到青蛙卵带,黑黑的一长串,像水里的项链。网兜一抄,一瓶黑点就在瓶子里转来转去。我们盯着它们看,幻想哪一只是未来最厉害的青蛙。
水蜘蛛最难。
它们在水面上滑行,轻得像没有重量。只要脚下一动,水面一震,它们就“嗖”地滑开。抓它们得几个人围住,从四面慢慢逼近。谁要是动作太大,就会被骂。
“别抖!你又吓跑了!”
偶尔成功一次,我们会举着网兜欢呼。水蜘蛛在网里挣扎,细腿撑着空气,像个小小的武士。
夏天热到发白时,我们开始抓知了。
先揉面团。面粉加水,揉成一坨,再在水里反复洗,洗掉淀粉,洗到手里只剩一小块粘得发亮的面筋。那东西黏在手上,怎么甩都甩不掉。
竹竿顶上绑好面筋,循着声音找。
“那边!那边树干上!”
知了趴在树上,翅膀透明,肚子一鼓一鼓。我们慢慢举起竹竿,心跳得厉害。等它察觉,翅膀一抖的瞬间——“啪”——黏住。
知了在面筋上拼命振翅,发出刺耳的声响。手心发烫,整个人兴奋得直笑。
草丛里也有惊喜。
一脚踩下去,蚂蚱“啪”地弹起。
螳螂在树枝上摆出威风凛凛的姿势,我们拿根小树枝去试探,它举起前腿,像真的要打架。
翻开一块旧砖头,底下潮湿阴凉,一团西瓜虫迅速缩成小球。我们用手指去拨,它又慢慢舒展开来。
有时候天色忽然压下来。
空气闷得发沉。蚊子在低空聚成一团一团黑影,像飘着的小云。然后蜻蜓出现了。
一只,两只,十几只。
它们在空中急停、转弯、俯冲,翅膀在光里闪着蓝。我们仰着头看,脖子都酸了。谁要是妄想用手去抓,往往只抓到空气。
偶尔有一只力气用尽,落在草尖上。我们轻轻靠近,用两根手指捏住它透明的翅膀。它的复眼亮得惊人,像小小的宝石。
那时候的夏天很长。
太阳把皮肤晒得发黑,手指缝里全是泥,膝盖常常蹭破。回家时鞋里装着沙子,瓶子里装着战利品。母亲会皱眉头,说我们像从泥里滚出来的。
可第二天一早,我们又会往清凉山跑。
现在的清凉山整齐多了。
水塘边有围栏,草坪修得平平的。石径干净得连泥点都难找。我偶尔走过去,站在那片水边,看着水面发呆。
风还是会吹起浮萍。
只是很少再有人趴在岸边,把整张脸贴近水面,去盯着一只小鱼的尾巴。
《南京记事》卷十七:椭圆
小学一年级第一次跑50米的时候,我还不知道什么是天赋,只记得红土操场被前一晚的雨压得有些发硬,石灰粉划出的起跑线歪歪扭扭,风从教学楼之间穿过去,吹得耳朵发凉。老师举着手喊“预备——跑”,我低着头冲出去,脚底带起一小片碎土,胸口很快发烫,喉咙发干,冲过终点时只觉得心脏在耳朵里跳。老师说我是第一,我一开始没当回事,后来跑100米,还是第一,再后来全年级第一,我才慢慢明白,原来自己是挺能跑。商业局幼儿园教会我的不是纪律,而是逃命。那里孩子分两种,会追人的和会被追的,我不打架,但我跑得快,中国版阿甘。聪明孩子用脑子,勇敢孩子用拳头,谨慎的孩子用速度。
真正的跑道是在五台山少年体校见到的。
那条暗红色的400米塑胶跑道在阳光下发着钝钝的光,踩上去有微微的弹性,脚掌落地会有低低的“砰”声。鼓楼区能跑的孩子都被送来测试,空气里混着橡胶味和汗味,几天筛选下来只剩四个人,我是最快的那个。
从那天起,我开始围着那条椭圆形生活。清晨五点多的五台山是灰蓝色的,看台空荡荡的,草皮上带着露水,铁栏杆摸上去冰凉。下午五点的天也是这样。我们围着椭圆旋转,地球也是这样。
四圈热身是基本功,第一圈身体僵硬,第二圈呼吸顺起来,第三圈汗顺着脊背流下,第四圈节奏稳定。变速跑时陆指导站在终点掐秒表,口哨声短促尖利,“加速——压住——再来。”冬天呼出的白气在面前一团团散开,夏天跑道被晒得发软,脚底像踩在温热的胶皮上,知了在看台后面疯了一样叫。压腿时腿筋被拉得发痛,高抬腿时膝盖顶到胸口,后蹬跑要把小腿甩直,力量训练时杠铃压在肩上有沉沉的金属味,练到最后一组视线发虚,却不敢停,因为陆指导在旁边看着。她话不多,偶尔说一句“再快一点”或者“稳住”,就够了。
我先练短跑,起跑器冰凉地卡在跑道上,双脚踩进器里,双手按地,枪声一响身体像被弹射出去,但我个子高,重心往上,冲刺时总有些晃,能进决赛,却总差一点。
陆指导说,“你个子高,试试跳远。”跳远踏板前那几步助跑让我兴奋,踏板“啪”地一声,身体在空中展开,耳边是风声,落进沙坑时细沙从脚踝滑进鞋里,凉凉的。我开始拿冠军,可范围大了,竞争多了,问题还是在。
陆指导又说,“试试跨栏。”第一次跨栏我就知道对了。栏架整齐地排在跑道上,白色横杆在阳光下发亮,三步一栏,起跨时身体前倾,膝盖贴近栏面,落地要顺,节奏不能乱,不能太高,也不能太近,那种精准让我着迷。我放弃跳远,专练跨栏。
初中有一次没人报名跳高,老师把我塞进去,我一天没练过,助跑、起跳、翻越,横杆160厘米过去了,旁边苦练背越的同学还在150挣扎,我忽然明白,越往上,我越自在。
训练间隙我会跑到草地上,草叶擦过小腿,惊起蚂蚱乱跳,拉开跳高垫子在上面反复弹起又落下,蹲在沙坑边把脚埋进湿凉的沙里,看远处天空慢慢变色。我喜欢围着那条椭圆跑,一圈一圈,明明距离在增加,位置却总回到原点。
高一那年一个闷热的午后,陆指导把我叫到五台山体育用品商店。店里挂着各队的训练服,塑料衣架轻轻晃动,他指着柜台后的人介绍,“这个以前是省跳水队的,这个击剑国一退下来的。”语气平常。然后他转过来对我说,“WT,你成绩好,这个月开始别练了,专心读书吧。田径没前途,你不能进体工队。小佳改练重剑算条路。”那一刻我才意识到少年体校是会结束的,跑道不会永远在那里等我。
后来见到小佳,他已经长成一堵墙,肩膀宽厚,说话带着训练后的沉稳,他进了全运会,我戴着眼镜讲实验室里的事,我们都有点激动,又都有点拘谨。我想问他还记不记得在跳高垫子上乱蹦的日子,他可能也想问我还跑不跑,但话都变成了客套。
运动员的世界其实很简单,更快,更高,更远,和别人比,也和自己比。
现在我不再站在起跑线,但偶尔慢跑,人类甚至发明了一种跑步机就叫做“椭圆机”。那时候我在跑一个大椭圆,现在在跑很多个小椭圆。跑道没有消失,它只是变成了时间。
《南京记事》卷十八:金爷爷的方寸地
金爷爷家住在一楼,拥有一个让人眼红的小院子。这在当年的水泥家属楼里,是一种近乎奢侈的福利。院心种着一棵雪松,我第一次仰头看它时,它才刚刚探到二楼的窗台,枝叶还带着些青涩的柔软;等我远行去读大学的那年,它已经心无旁骛地长过了五楼,树冠在风里慢慢摇动,像一个安静的守望者。
那个院子,几乎就是金爷爷亲手抚育的另一个儿子。
院墙边密密种了一圈小叶女贞。那些年里,我看着它们从细弱的树苗长成一堵厚厚的绿墙,春天冒出嫩芽,夏天浓密发亮,秋天被修剪得整整齐齐,冬天叶子略微发灰却仍旧倔强地守着形状。金爷爷极有耐心,他施肥、修剪、补栽,剪刀在枝叶里“咔嚓咔嚓”响个不停。修整完的篱笆平整得像用尺子量过一样,站在院子里望过去,整齐得像一排排站岗的卫兵。
女贞篱笆旁,是一条延伸进花丛深处的鹅卵石小路。这条路不是一下子铺好的,而是金爷爷用十年的时间,一颗一颗石头“砸”出来的。
他散步时总习惯背着手,慢悠悠地在院子外转一圈。若在路边瞧见合眼的鹅卵石,便会弯腰捡起来,像捡到宝贝一样带回来。回到院子里,他先蹲下来端详半天,再找个空隙,用木槌“笃、笃、笃”地把石头砸进泥土里。那声音在安静的午后格外清晰。
在那种持之以恒的感召下,我偶尔也会加入这项伟大的建设。
但我捡回来的石头总有问题——要么太大,突兀得像个疙瘩;要么太小,埋进去就找不着;有时颜色又太花,和整条灰扑扑的小路格格不入。金爷爷会耐心地比划着手指:“下次带块黑石头,要带点灰的,这么大。”我有时转头就忘,有时记住了,真的捡到一块像样的,就会得意洋洋地递过去,仿佛立了大功。
小路一侧摆着几十盆花,高高低低错落有致。陶盆、木盆、搪瓷盆混在一起,夏天一浇水,泥土味立刻漫出来。院子角落里总扣着一个堆肥的大盆,里面是落叶、菜叶和烂果皮,夏日里散发着一点点发酵的微臭,却又有一种生机勃勃的味道。
在那片盆景林里,我认识了很多花草。
牡丹和玫瑰我总是记在一起,因为它们开得同样热烈。牡丹花瓣厚重,一朵能撑得像碗那么大;玫瑰则娇小得多,枝条却带刺。我那时总有些“手贱”,想去摘牡丹的花,却常常被旁边的玫瑰扎得满手是血。金爷爷看见了也不骂,只笑着说:“花不是给人摘的,是给人看的。”
至于那盆君子兰,长得并不起眼,却被金爷爷郑重地摆在最高的一个木架上。别的花他都允许我摸,唯独这盆,只能远看,绝对不能碰。金爷爷一脸严肃地说:“君子动口不动手。”后来我妈私下告诉我,那时南京的君子兰贵得离谱,一盆能顶人半个月工资。
院子里不只有花。
金爷爷觉得纯粹的花园太娇气,于是他还种了丝瓜。那几根藤蔓从盆栽之间钻出来,顺着女贞篱笆往上爬,夏天一到就挂满了细细长长的小瓜。它们从指头粗慢慢长大,有的能长到小臂那么长,垂在篱笆上晃来晃去。
因为父母都是双职工,我的午饭常常成问题。中午放学,我就会溜进金爷爷的小院。
他总是先从藤架上摘下一根嫩丝瓜,用菜刀轻轻一刮,青皮卷起来,露出浅绿的瓜肉,再打两个鸡蛋,在锅里轻轻一搅。锅里“咕嘟咕嘟”冒着小泡,一碗清甜的丝瓜蛋花汤就做好了。那一碗汤配上一碗白米饭,就是一个南京孩子最安稳的午后。
在最靠近房门的地方,蹲着一个青灰色的小水缸。我小时候一直纳闷这只缸是干什么的。
直到有一天清晨,我推开院门,一只巨大的青蛙从灌木丛里“啪”地蹦出来,吓得我往后一退。它慌张地跳了两步,然后“噗通”一声钻进水缸里。水面荡起几圈波纹,又慢慢安静下来。
那时我才明白,这个孤零零的水缸,是一只青蛙的避难所。
它没有池塘,没有同伴,它的世界只有这一缸水,以及每天给这缸水添水的那个老人。
后来我去外地读书,回南京的次数越来越少。
金爷爷却不幸得了阿兹海默症,脾气变得古怪又孤僻。他开始不允许任何孩子进他的院子,但对我这个他看着长大的“旧小孩”却始终网开一面。
每次回去看他,我都会下意识地看一眼那只水缸。
如果水是满的,我就安心;如果水少了,我就悄悄拿瓢添满。我不知道那只青蛙还能活多久,只希望它的世界不要干涸。
后来有一次,我再回去,水缸是空的。
院子里没有人,篱笆也有些乱了。
金爷爷已经走了。
那个曾经整整齐齐的小院,也慢慢荒芜下来。金奶奶一个人在老房子里住了很久,直到后来我父母也搬离了那个单位大院。
那棵雪松还在不在,我已经不知道了。
《南京记事》卷十九:远征
19.2 大黄与麦草垛
在五岁的孩子眼里,大舅家门口那堆巨大的麦草垛,并不是什么柴火,而是一座金色的小山。
麦草晒得很干,带着一点土味和阳光的味道。风一吹,表面轻轻起伏。我站在下面仰头看,只觉得它比房子还高。
大人们在堂屋里说话。
他们一见面就有说不完的事,声音一会儿高一会儿低,夹着笑声,也夹着叹气。那些话我听不懂,也不想听。
我很快就溜了。
像只刚放出来的小动物,一头扎进院子外面。
我找到麦草垛的一个豁口,手脚并用地往里钻,草屑蹭得脖子发痒。刚钻进去,里面忽然传来一阵低低的声音:
“呜——”
我一下子停住了。
黑暗里有两只眼睛盯着我。
那是我和大黄的第一次见面。
在南京,我是那种会趴在别人家门口看狗的孩子。可在这里,我直接撞见了一只属于草垛的狗。那一刻,我甚至有点不怕。
大黄一开始对我不太友好。它喉咙里还在低低地哼,身体绷着。我也不敢动,就蹲在那里看它。
过了一会儿,它大概觉得我没什么威胁,慢慢松下来,尾巴轻轻动了一下。
我一下子就高兴了。
我扑过去抱它,它身上的毛厚厚的,有点硬,夹着草屑和尘土味。它没有躲,只是站着让我抱。我把脸埋在它脖子里,觉得自己一下子有了个伙伴。
外公外婆出发前跟我说过,在村里想交朋友,要请人吃大白兔奶糖。
我想起来这件事,立刻从草垛里爬出来,回屋翻背包。找到那包奶糖,又赶紧跑回去。
我蹲在大黄面前,很认真地说:“给你。”
大黄看了看我,又看了看糖,没有动。
我把糖剥开,递到它嘴边。
它闻了很久,才小心地咬了一口。
明显不太习惯,咬得很慢,但还是吃了。
那一刻我觉得,我们算正式认识了。
那天下午,它一直跟着我。
大黄带我在田埂上走。那些路我分不清,可它好像全都知道。它会绕开别人家的地,只带我去大舅家的花生田。我们蹲在那里捉蚂蚱,蚂蚱一跳一跳,它一扑一个准。
我们又去了棉花地。棉桃还没完全炸开,白白的,像小团棉花。最后它带我到鱼塘边,它自己低头喝水,我也学着它的样子蹲下来。
它不只是陪我走。
它像在带我看它的世界。
它带我去看猪圈里睡觉的肥猪,去数鸡笼里的鸡。一路上它都很神气,像个巡视领地的将军。
直到我们走到院后那户人家。
两只黑狗突然冲出来,叫得又响又凶。我吓得转身就跑,什么也不管了。
跑出一段路,我才回头。
大黄还在那儿。
它站在那里,看了我一眼,又转头去对那两只狗。那一刻我有点不好意思,好像把它一个人丢在战场上。
晚饭的时候,我坐在桌边,看着一桌菜,忽然问了一句:“大黄吃什么?”
大舅妈在灶边添柴,说:“俺们这儿狗不吃饭。”
我愣住了。
大舅有点不好意思,说:“穷,都是它们自己找吃的。”
我那时候不太明白“穷”是什么意思,只觉得不对。
第二天开始,我偷偷给大黄带吃的。
能找到什么就给什么,馒头边、饼干碎、糖,甚至剩下的一点点菜。我蹲在地上喂它,它一开始吃得很快,后来慢慢就不急了。
我还学它,对着隔壁那两只黑狗“汪汪汪”地叫。声音很小,但我觉得我们是一起的。
早上凉快的时候,我会跟它去田里抓蚂蚱。抓到的母蚂蚱肚子鼓鼓的,我把它们塞进啤酒瓶,带回去喂鸡。
吃饭时,我会故意把稀饭洒一点在地上,让它来舔。
这些事很快被大人发现了。
过了几天,大舅给它找了一个破瓷盆,放在院子角落。晚上会往里面倒点剩饭。
那是我第一次觉得,大黄是“有地方吃饭”的。
村里有一种招待客人的方式,叫“八块”。
桌上摆着最肥的那几块肉。只有最德高望重的8个人可以上桌吃肉。
外公坐在那里,背挺得很直,一块一块慢慢吃。我知道外公不喜欢吃肥肉,蹲在地上,抱着大黄,看着桌子,心里想着,会不会掉一块下来。
但没有。那时候没有人会浪费肉,外公也没有吐掉他不爱的肥肉。
后来我被送去二舅家。
那边没有狗,只有一只猫。那猫看人冷冷的,谁靠近它就伸爪子。我一下子就不喜欢那里。
二舅妈问我:“你爱吃啥?”
我听成了你爱啥,想都没想,说:“狗。”
她笑着点头。
晚上端上来一盆肉,说:“给你买的狗肉。去了趟远集。”
我一下子懵了。
脑子像被什么炸了一下。我开始哭,越哭越厉害,一边哭一边喊:“你们不要吃大黄!”
大人们都慌了,一边哄一边解释,说那不是大黄,是集市上的肉。
我不信。
第二天一早,我就跑回大舅家。
一路跑,一头扎进麦草垛。
大黄还在。
它抬起头,看见我,慢慢摇尾巴。
我抱着它,哭得一塌糊涂,一直说:“你没死,你没死……”
一个月后,我们要走了。
我坐在大舅自行车的后座上,车子慢慢往村口走。大黄跟在后面跑,一直跑,一直跑。
跑过院子,跑过田埂,跑到那片黄沙边。
我回头冲它喊:“回去!快回去!我会回来望你的!”
它站在那里,看着我。
我后来没有再回去。
那是我这辈子唯一一次去河南。
小学毕业那年,大表哥写信来,说大黄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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